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校园小卖部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学校情况
滑县中原高中学校是由幼儿园、小学、高中三个学部组成的一所高标准、小班化、多语种、封闭式、寄宿制的优质民办学校,学校师生员工3000余人。
(二)小卖部概况
小卖部设置于教学楼西侧,面积约50平方米。小卖部需为本校师生提供服务。商铺暂无证照,经营中所需要的各项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校方协助办证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商店在使用前的装修及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的基本要求有:确保不破坏商铺的主体结构,保证安全,室内装修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商铺内必须设置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装修前须向校方提交装修方案,经学校审定批准后方能施工。
(三)经营范围
只能经营符合要求的带包装的小食品、糕点、面包、包装饮料和水。商铺不得经营和销售自已制作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不得经营影响学校环境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食物(如瓜子、方便面、烟、酒等)。商铺门前禁止摆放一切物品。以上规定若有违反,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没收,第三次取消承租方的经营资格并没收余下的承包费和经营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方资质要求
有意愿从事学校小卖部经营者。
(二)其他重要告知
1、本次招标的项目须在执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经营范围;
2、中标单位不得将小卖部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须按照相关规定及学校要求进行经营,更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中标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用人要求,人员工资福利及相关保险等由中标方负责;
4、中标单位经营的物价必须符合市场规律并接受学校总务处的监督;
5、中标人的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起讫时间为准。服务满一年后,如该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完全符合校方要求,无违规违纪行为,无纠纷事故投诉,可签订后续合同。
三、参与投标方式
(一)参标前需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联系人:崔主任17304475172。
(二)报名:请携带以下材料
1、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2、个人基本情况说明。
3、保证金壹万元。
4、《诚信经营承诺书》一份。
5、报名地点:滑县中原实验高级中学总务处;
联系人:崔主任17304475172。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8月6日下午18点。
2、开标时间于2023年8月7日上午9点准时开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 壹万元人民币。
若中标,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到期后三日内与校方签订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弃标。中标者若弃标,投标保证金全额没收。未中标者,保证金当场如数退还。(参与竞标需携带壹万元保证金押金条)
五、定标方式
采取当场投标,当场开标方式:
底标价10万起,进行现场竞标,每次加价不得低于1万元,以实际投标最高价为中标价。若第一中标后候选人放弃中标的,学校有权全额没收其竞标保证金,此次投标作废,择日重新招标。
六、承租人在租赁期内的权利和义务
(一) 权利:
1、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
2、与学校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
(二) 义务:
1、依法经营,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
2、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等相关费用。租金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缴纳。水电费每学期结算一次,水价,电价按教职工价格缴纳。
3、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必须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4、校方仅提供场地,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经济纠纷,校方概不负责,承租方自行解决。
5、协助和配合学校做好各项评估、检查工作。服从学校管理。
七、违约责任
1、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租金的,招租人按照每天0.1%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交清为止。超过三个月未交清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停止租赁;
2、 承租人出现转租、分租的,视作违约处理,招租人将收回所租赁房屋,不退还承租人的经营保证金和已缴租金。
3、 承租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对外装饰和外环境进行改变或破坏的,视作违约处理,必须在招租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承租人不按时恢复的,由招租人安排恢复,其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4、 承租人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赁店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5、 如果遇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或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等特殊原因,招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同时招租人按实际天数退还承租人已缴交但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租金及全额履约保证金。
八、有关费用的处理
1、承租人在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有关的管理费和有偿服务费等,概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2、经营期间的房屋及设施的维护和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3、内部设施完备和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滑县中原高中学校总务处